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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情况

2024以来,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各项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

一、聚焦中心大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办好“三件大事”,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为维护国家安全筑牢检察防线。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平建设,严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8人、起诉571人;依法不批捕169人、不起诉110人;对486件案件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1件18人,起诉涉恶“保护伞”2件2人。“王某烽等18人涉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依法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各类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犯罪68人。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办理“7·17”专案,批准逮捕回流人员38人、不捕5人,以法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为深化社会治理注入检察力量。坚持“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耕地保护、矿山修复、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件,向党委、政府呈送调研报4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工作路径开展“陶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景德镇市首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陶瓷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有效督促保护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闵口宋代青白瓷窑址。探索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加强因邻里、婚恋等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矛盾调处,和解率提升至73.53%,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一源一次方”轻罪治理工作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优秀品牌。

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终结矛盾纠纷,以“依法终结”维护信访秩序。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工作要求,制定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引导图”,建立承办人、部门负责人、院领导“三级三审”办信流程,实现对矛盾纠纷情况的全面掌握。严格规范办案,接收群众来信来访256件,依法导入检察监督程序27件,促成矛盾化解18件。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主动带案下访、带头接访46人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4件,依法办结4件,以“面对面”的方式疏导群众情绪,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杨某柳申请刑事立案监督案被江西省检察院评为领导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典型案例。

二、聚焦司法为民,以高质效民生保障践行检察初心

坚持以检察履职保民生、护民利、暖民心,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持续加大对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101人。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33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7.4万元,其中积极争取江西省检察院、景德镇市检察院联动救助52.1万元。积极推动府检联合帮扶,共建“1+N”救助体系,结合被救助对象家庭特点以及被侵害权益类型,有针对性地提供全方位帮扶,徐某伟、徐某欣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评为“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7件,帮助25位农民工追讨欠薪35万余元。

接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一垄一亩承载民生,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依法严惩涉农、涉地、涉粮犯罪,对涉农资刑事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打击,起诉涉农资犯罪4人,办理的于某星、井某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江西省消费维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聚焦耕地撂荒、改变耕地用途等问题,组织开展“守牢耕地红线 护航耕地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督促做好耕地复耕复种。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干部一线主力军作用,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通过党建引领、驻村工作队协调、项目支持的方式,积极协调农田灌溉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项目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87112人,审查起诉案件97142人。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发现不及时问题,检察机关围绕衔接配合、监督追责、宣传教育三个环节,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根据强制报告线索成案13件,占景德镇市的76.4%,相关工作经验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肯定推广。积极引导家庭监护责任落到实处,制发督促监30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8份。成立首批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联合5家企业签订《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合作协议书》,帮助涉罪少年回归社会。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31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课64次,发放宣传册2500余份,覆盖学生7000余人。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行稳致远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5人、漏诉26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5件。坚守防冤纠错第一道防线,高质效办理一起故意杀人终止侦查监督案,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并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系乐平历史首例、首次。通过“侦查活动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监督模型”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3份,受理两法衔接案件5件。促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常见轻微刑事案件直诉工作指引(试行)》。持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问题100件,有效维护刑事执行公平正义。

做优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高质效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当好“检护民生”答题人。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8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民事支持起诉17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促成执行和解16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涉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助力构建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生态。以行政检察“小切口”做好为民司法“大文章”,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9件,大力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74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相关行政部门根据检察意见书对34名不起诉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精准规范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突出抓好公益诉讼“4+N”法定领域办案工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开展“守牢生态底线”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聚焦水体污染、矿山生态修复等领域,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件,办理矿山生态污染问题案件4件,督促2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促进行政机关投入专项治理资金7011.99万元,修复矿山面积198.2亩办理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4。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履行圩堤修复的监管职责该案入选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作用,坚决落实监检衔接配合的政治要求和法定责任,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1件,决定逮捕9人,起诉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2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3。始终保持打击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办理反洗钱类案件3件3人,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江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3人。由市检察院直接查办的余某、金某等四名审判人员民事枉法裁判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示范庭案件。

四、聚焦强基固本,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工作作风,一体推进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一体推进政治与业务建设融合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党组会议3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26件次。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先后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专家库成员、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等一批业务骨干。持续推进对口援助,选派援疆的1名干警获评优秀援疆干部。落实“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应用法律监督模型获取监督线索102条,办理监督案件79件,线索成案率达77.4%。自主研发的“侦查、审判活动超期等六种违法情形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在全国推广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推广位居全国优胜检察院前列。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筑牢抗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全力支持配合景德镇市委提级巡察、市检察院政治督察,做到直面问题抓整改,建章立制促转化,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分解并提出91条整改举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8项。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落实“逢问必录”,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三个规定”事项108件次。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余人次。做实做细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走访代表委员30余人次。持续推动检务公开,常态化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检察工作信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112件。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应听尽听”,针对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等案件,组织开展检察公开听证会106场。

各位代表,看似寻常最奇绝,成如容易却艰辛。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入选全国和全省典型、优秀案(事)例11件,获得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表彰27项,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检护民生等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江西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12篇。检察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相关单位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进入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市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全面;二是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景德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服务保障乐平“三件大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用实干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融合党建与业务,让政治建设更有力度。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深化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统筹发展与安全,让检察履职更有精度。更好统筹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保障高水平安全,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办好“三件大事”,全力服务保障国家试验区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涉企刑事“挂案”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监督力度。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风险。

三是兼顾效率与效果,让法律监督更有强度。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依法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扎实推进行政诉讼监督,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依法稳慎履行检察侦查职能。深化数字检察建设,持续做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推动法律监督整体质效不断提升。

四是着眼当前与长远,让人才强检更有厚度。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运用景德镇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促进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素养全面提升,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创新正当其时,圆梦适得其势。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用实干在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中创造新时代乐平检察第一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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