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机制,2026年10月14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名口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在乐平市乐安河名口段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由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出资实施生态替代性修复,让水域生态“损害者”变身生态“修复者”。
市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名口镇政府、水上派出所工作人员依次将2万余尾鱼苗投放至乐安河水域。一尾尾鱼苗跃入碧水清流,为水域生态系统注入全新生机。本次放流选用适配乐安河水域环境的本土苗种,可有效补充受损渔业资源,优化水生生物种群结构,以科学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弥补非法捕捞带来的生态损失。
下一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与行政监管协同工作机制,紧盯非法捕捞等各类破坏水生生态的违法行为,积极推广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坚持罚治与修复并重,持续强化河湖生态公益保护力度,用心守护乐平境内碧水清流,筑牢区域水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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