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乐平市检察院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你以为是“兼职”,实际沦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是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他跟我说有一个高薪副业,有手机有电话卡就能工作。我最近没钱用,想着能多挣钱,我就决定做了,其他的也没仔细去想。”小曹对检察官说道。

2023年9月,小曹在网上看到诈骗团伙在网上发布的兼职招聘,被“打电话赚佣金”、“报酬丰厚”等广告吸引,于是小曹通过“telegram”聊天软件上联系境外诈骗团伙。该诈骗团伙让曹某使用两部手机,其中一部加入诈骗团伙组建的QQ群,另一部通过使用自己的手机卡,拨打QQ群中提供的号码。诈骗团伙只要将自己的手机扩音,就会有专人负责通话,装作快递公司的客服,用快递破损、丢失需要进行理赔为由进行诈骗活动,而小曹不需要说一句话。小曹在“兼职”期间致使被害人被骗 8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小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通话内容涉嫌诈骗,仍为诈骗团伙提供帮助拨打电话,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2024年1月,靖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小曹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一些信息网络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使未成年人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请未成年人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

转载自江西政法网,稿件来源:靖安检察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东风北路   邮编:333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