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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他人身份骗取银行贷款近百万
时间:2015-01-21  作者:  新闻来源: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正义网乐平4月22日电(通讯员陈玉红 方靓)利用农民的善良,骗取农民们的信任,从多人手中获取身份资料并用他们的名义虚构贷款事由,骗取银行贷款,还虚构事实骗取多人财物。近日,经江西乐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华某涉嫌骗取贷款罪、诈骗罪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华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至12月份期间,华某通过多人,骗得汪某、李某、魏某、黄某等24人身份资料,并用他们的名义,以贷款用于运输、河道采砂、购买运砂自卸船、购买铲车等虚假事实向乐平市农业银行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共骗得乐平市农业银行惠农贷款96.45万元。2011年至2012年,华某以购买淘金船,假借借钱周转为由,骗取方某、汪某、程某、洪某、许某等人财物26.5万元。 

  法院认为,华某冒用他人身份,以欺骗手段骗取取银行贷款,造成银行96.45万元重大损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2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骗取贷款罪、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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