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等案件时有发生,不法分子作案手法越来越隐蔽和恶劣,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加之医疗、教育、家庭等环节的疏忽,使得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尤为突出。

为落实最高检、国家监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破解我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等问题,提升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性。2020年8月14日上午,乐平市检察院主持召开由市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市委、妇联等就九部门参加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荣华对《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解读,第二检察部主任吴柱华对该文件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责就如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报案、备案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均表示会共同努力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好,落实好,合力保护未成年人成长。

在认真听取各参会代表的发言后,杨荣华副检察长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往往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宾馆以及各类娱乐场所,外人很难发现,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能力不强,遭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甚至长时间被侵害,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结果。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获得身体和心理救助,将不法伤害降低到最低。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与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惩治、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用心守护每一名孩子的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