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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3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乐平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在乐平市委和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树标杆、勇争先”工作总基调,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奋力用实干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有38项排名全省第一。七色堇未成人办案团队、瓷都“六心”控申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一、坚持凝心聚力顾大局,护航社会发展有深度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全面净化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 247人,起诉618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418人,起诉915人;严厉惩治“黄赌毒”等败坏社会风气的犯罪活动,批捕25人,起诉4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批捕涉黑恶犯罪2人,起诉6人。同步分析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针对非法毁林、侵占农用地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林业监督执法,受到乐平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涉养老诈骗犯罪2人,起诉2人,追赃挽损21万余元;坚决遏制网络信息犯罪高发态势,批捕涉电信诈骗、帮助网络信息犯罪90人,起诉293人。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人,起诉6人。主动对接市委“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坚持高位谋划、高标推进,会同市工商联、市财政局等13家涉及案件专业领域相关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乐平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积极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向纵深推进。如朱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积极响应“六稳”“六保”政策,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准确把握了法律适用,减轻企业诉累,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千干进万企”活动,50名帮扶干警深入331家企业走访座谈,提供法律政策咨询725次,协调解决问题72个。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对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0件,帮助堵塞基层建设、社会治安以及重点行业领域管理漏洞,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全力助推社会内生稳定,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400人、不起诉331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09人,适用率达97%,处于全省较高水平。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推进诉源治理,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破除传统重打击、轻保护理念,创新性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助力平安校园建设,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向乡村学校延伸,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网络沉迷和家庭教育指导三个主题开展法治讲座44场次,受众4000余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护平安,维护和谐稳定有力度

倾力办好民生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加大弱势群体保护力度,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9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件,成功追索欠薪60余万元。持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6件,同比增长353%;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3万元,同比增长174%。救助未成年人11人、农村低保户12人、残疾人12人、军人军属1人,实现“四类重点人群”全覆盖。

扎实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检察长首访责任制、院领导包案化解制,促进涉检信访矛盾化解。认真开展检察长接访日及日常接访工作,每月集中公示检察长接访安排。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6人次,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28次。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7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创新,深化运用“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倒逼干警办案理念提升,着力打破“按下葫芦浮起瓢”怪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全年无重点信访案件、全市“491”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无涉检信访案件。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强化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从严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对性侵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侵害未成年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坚持零容忍,一律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全年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9件2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帮扶、转化挽救并重,依法对57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处理,附条件不起诉20人,不诉率达83%。常态化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现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的有机融合,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35份,有效引导监护人“依法带娃”。积极开展督促监护,向58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给“甩手”的监护人戴上“紧箍咒”。持续深挖公益诉讼线索,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上网、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等乱象,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有关单位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并重点对全市城区内网吧、娱乐场所、烟草零售点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无证书店2家、黑网吧2家、商店游戏机3家。同时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后半篇”文章,联合市监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共九家单位会签《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坚持一心一意谋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有精度

扎实推进刑事检察。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推动刑事检察更加严、紧、硬,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诉前侦查引导力度,提前介入案件254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纠正漏诉15件15人。常态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0件,就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制发3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积极开展对乐平市看守所巡回检察,发现超期羁押等五个问题,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依法建议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人。

全面推进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从思想上转变“坐堂问案”的办案理念,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不断发掘监督线索,查明案件事实,办理各类民事案件34件。督促规范执行程序,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充分运用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规范化和精准化水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2件,法院均裁定再审。

深化推进行政检察。以“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为抓手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1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解决实际问题,办理住房、劳工权益保障、食品药品等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注重检察建议的落实,及时做好跟进监督,办理行政跟进监督案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持续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制发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份。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全年立案58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9件,回复并整改49件,诉前磋商9件,实现公益诉讼办案四大法定领域和重点办案领域全覆盖。督促收缴环境保护税、水土保持补偿费、国有土地出让金1300余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全部支持诉请。

四、坚持驰而不息强基础,检察队伍建设有厚度

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一体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和建设,在重自强中推动乐平检察健康发展。

坚持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落细政法工作条例及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内容。扎实开展政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诚恳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并积极整改。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每月、每季度按时向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及市委政法委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全院干警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件次,筑牢廉洁检察“防火墙”。

坚持思想强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开新局的行动指南,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严格遵守纪律规则,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坚持强基兴检。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在乐平市委关心重视下,配齐配强院领导班子,提拔4名干警为中层正职、6名干警为中层副职、招录检察官助理3人,进一步推动检察队伍年轻化,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依据检察官责任清单,推动形成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已成常态。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同时,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接受人大监督。赠阅《检察日报》329份,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关注、实时了解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信,邀请23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检察听证139次,让公平正义可信可感可触。打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聘请各行各业专业人士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者20人,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召开检律会商会2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82

各位代表,2022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市政法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不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还不够密切,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的举措还比较少;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法还不够精准,举措还不够有力,成效尚不够突出;各类型案件法律监督力度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专业化水平距离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仍有差距,大数据分析应用做得还不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加快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赣东北明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二是持之以恒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护航平安建设,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到严格公正司法。

三是持之以恒服务中心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保障“六个江西”目标建设,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与稳定同行、与发展同步。

四是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依法能动履职。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不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新的一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乐平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乐平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依法忠诚履职,在建设平安乐平上有新担当;严格司法办案,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有新作为;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夯实发展根基,在加强检察监督能力建设上有新气象。蹄疾步稳,以昂扬姿态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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