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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26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  胡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整体工作连续五年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共有13个集体和32名个人受到表彰2017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生态检察工作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2019年、2020年两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荣获省检察院集体嘉奖。

五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以有力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始终贯彻法治思维,妥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政治社会风险,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结合点,突出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2017年以来共批捕经济犯罪72人,起诉123人。去年疫情期间,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500万元、被害人数多达220余人的“众埠金色通道”集资诈骗案,并妥善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舆情引导等工作,该案得到群众的高度认可。

——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服务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后盾单位力量,与塔前镇万山村、上徐村建立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关系2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79户贫困家庭。实施产业扶贫帮扶工程,帮助贫困村建设水产养殖、油茶种植基地,做好帮扶村的路面硬化、水渠灌溉、平安乡村建设等工程,五年来出资和争取项目资金70余万元。持续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将保障脱贫攻坚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决定救助27人,发放救助金38万余元。

——始终践行“两山理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9人、起诉74人。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打击、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等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与乐平市林业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督促刑事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通过该机制实现生态修复。

——始终优化法治环境,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将平等保护贯穿始终,积极对接工商联、工业园区,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疫情期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对接世龙实业、天新药业、瑞盛制药等22家市重点企业,实地走访调研43次,问需于企、对接服务58次,受理非公企业诉求18件,均已依法办结。对民营企业审慎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依法对9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督促公安机关清理涉民企挂案5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长治久安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平安乐平、法治乐平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共计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92人、提起公诉2896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着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坚决贯彻中央部署,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院领导主办黑恶案件机制,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到出庭公诉、列席审委会,全案一包到底。共批捕黑恶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60人。在已判决的案件中,我院对所有组织、团伙成员的指控及量刑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坚持“破网打伞”,向上级扫黑办和纪委监委移送“伞网”线索35条,严肃查处黑恶案件“保护伞”。强化“打财断血”,对黑恶案件全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向有关单位发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54份。2017年至2020年,市检察院起诉的八类重罪案件人数年均下降10%。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以更实在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惩治“黄赌毒”等败坏社会风气的违法犯罪活动,批捕330人、起诉460人。密切与法院、公安的配合协作,参与治理电信网络犯罪等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件88件,依法快捕快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恪尽反腐职责,转隶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纪法衔接机制,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严惩腐败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检教联合督导检查,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依法对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全面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联合公安、市场监督、金融、税务等单位,建立金融违法犯罪协作防控机制。持续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针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井盖养护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推动解决窨井盖安全问题的检察建议,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排查解决安全隐患,助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广泛开展高空抛物入罪标准的宣传,着力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监督侦查机关应立而不立案13件,监督撤案11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刑事侦查活动违法23件次,追诉漏罪36人,追捕追诉漏犯39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8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活动不当57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8人,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82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

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9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提级管辖上级院抗诉1件,法院均启动再审程序,目前已改判9件,监督纠正房地产、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案件10件,系景德镇市唯一办理过虚假诉讼案件的基层院。受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37件。督促法院规范执行程序,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5件,发出检察建议34件。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追讨赔偿金、农民工欠薪50余万元。依法履行行政法律监督职能,受理督促履职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件。

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2019年以来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32件,立案1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7份。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及时提起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4件,督促成功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3亿元。探索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起诉11件,均已判决。2020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畅通群众诉求的绿色通道。疫情期间,我院依托检察服务中心助力村民解决通行问题,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疫经典案例。认真开展带案下访及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32人次,检察长接待信访群众180次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211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检察长首访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制,促进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在市委和景德镇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妥善化解马某炎信访积案,该案入选江西省检察院化解信访积案经典案例。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充分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不批捕571人,不起诉137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案件802件102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提出确定量刑建议适用81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787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尽力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厚植执政基础。办理的黄某军受贿、行贿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类精品案例。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强化未成年人特殊、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从严追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11人。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坚持依法惩戒与教育帮扶并重,起诉涉嫌犯罪未成年人95人,依法不起诉37人。向全市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29名,协助各学校抓好普法教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建立景德镇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联合法院、公安局、教体局、妇联、关工委等12家单位会签并实行《乐平市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暂行办法》,构建“1+4+N”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新模式。目前已通过该模式程序化办理9起案件,其中2件入选省院经典案例。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检察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整体形象和群众满意度,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管就是最大厚爱,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要求,严格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组建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入额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80余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制定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业绩考核办法,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严格办案责任纪律,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保障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周、检察公开听证等开放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就所提意见建议,同步做好诉求收集、依法转办等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动态,积极向人大报送各项检察工作资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08条,公开法律文书2466,重要信息发布2404件,做到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乐平检察不忘初心、拼搏奋进的五年,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的五年,是检察队伍自律自强、奋勇争先的五年。乐平检察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是全院上下用才智、心血和汗水换来的,更是各级领导、同志们、朋友们关怀之义、期盼之情和呵护之心结出的硕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对乐平检察给予关心、支持、帮助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市委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不够精准,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贡献成效还不明显二是司法理念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申诉、信访案件体量仍然很大,做群众释法说理的工作水平仍需提高;三是与公安、法院衔接配合还不够,法律监督的刚性不足,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公共利益的效果有待增强四是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队伍结构还需优化,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市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担当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服务保障乐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乐平检察事业新局面。

一、以更高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在司法办案中坚定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乐平市“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市委“工业三年倍增”工作思路,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并重,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的监督力度,优化乐平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二、以更大力度在提升治理能力上做出新贡献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平、法治乐平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惩治涉及民生民利犯罪,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追责和民事追偿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

三、以更高标准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取得新成效

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形成全面综合保护格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见、可感、可触的方式实现。

四、以更实举措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健全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少捕慎诉慎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民事违法调解、虚假诉讼、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卫士。

五、以更严要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

坚持政治建检,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好伟大建党精神和人民检察的红色基因,把党的绝对领导、党的初心使命作为检察办案的政治标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落实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法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增强检察干警走好新时代赶考路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已绘就,扬帆奋进正当时。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永葆“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革命精神、永葆“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昂扬斗志,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奋力用实干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法律监督工作,为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赣东北明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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