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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15日在乐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市检察院在乐平市委和景德镇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稳进、落实、提升”总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江西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在群众对政法部门满意度评比中,市检察院成绩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一、践行“忠诚”品格为大局服务 坚守促进和谐稳定核心使命不动摇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坚持防疫和履职“两手抓、两手硬”,主动提前介入涉疫案件,引导侦查取证7件,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9人、起诉12人;景德镇市首例口罩诈骗案审查逮捕用时仅一天,优质高效办结,并被省检察院作为涉疫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逐个走访挂点民营企业,宣讲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我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有效地协助村民解决疫情期间通行问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例,受到省市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实现了检察环节的“案件清结”和“线索清仓”。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黑恶势力犯罪3件,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人,批准逮捕2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35人,提起公诉335人。依法不认定黑恶犯罪11人。对办案中发现有关部门存在制度缺失、管理疏漏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45份,针对黑恶犯罪多发领域进行调研,撰写农村和娱乐场所治理调研报告2份。

聚心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共起诉“众埠金色通道”集资诈骗案等一批有影响的经济犯罪718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舆情引导等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整治专项行动,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人,起诉31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件。精准助力脱贫攻坚,对76户贫困家庭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并选派青年干警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指导党建及扶贫工作。先后投入10万余元用于帮扶村的路灯亮化和水渠灌溉工程。将扶贫工作与司法救助等工作紧密结合,救助扶贫对象刑事受害人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68人,提起公诉1430人。制定《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对接工商联、工业园区,构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机制,班子成员全部挂点并走访天新、世龙等22家重点企业,通过结对联系、定期走访等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检察官“进园区、进民企”和“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了解检察,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对8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不起诉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深入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督促乐平市公安局清理挂案3件,现已全部撤案。

二、苦练发展”本领为人民司法 坚守维护公平正义价值追求不动摇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按照普通犯罪、未成年犯罪、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等案件类型,专业化重组刑事检察部门,整合内部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56434人,批准逮捕2973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1540人,提起公诉377511人。如依法办理了彭某粱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彭某粱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财产20万元,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5人,撤案6件6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5人,提出抗诉7件。强化职务犯罪刑事检察工作,加强监检衔接,完善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依法对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35件,监督纠正35人,发出检察建议10份,检察意见书23份,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7件。向强制医疗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单位发送检察意见书实现了监督“零突破”。

民事检察扩容增量。加大监督力度,共受理案件17件。其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再审建议采纳率为100%。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严厉打击民间借贷领域“假官司”,成功办理彭某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依法监督纠正3件,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系景德镇市唯一办理过该类案件的基层院。保护弱势群体,依法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支持低保户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共计追讨赔偿金约21万元。督促法院规范执行程序。如,乐平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法院已冻结的财产划转给案外人,市检察院在调查核实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规范执行行为,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救济,也维护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纳。

行政检察进中向好。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依托典型个案促进类案问题解决,彰显市检察院精准监督的理念。持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对内建立业务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对外与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到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等行政单位了解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情况。积极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坚持目标导向,以群众诉求为落脚点,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通”。如,汪某一直不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占用林地、耕地的罚款决定,我院了解到该处罚决定合理合法,遂对其进行多番释法说理,年底汪某终于主动缴清罚款。

公益诉讼稳健发展。坚持把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能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5件,立案5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先后围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等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护航“长江禁渔”行动,办理了使用非法渔具电捕鱼行政公益诉讼案6件。探索拓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办理幼儿园、游泳馆违规无证经营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办理乐安河非法采砂等守护母亲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朱某非法炼铅污染环境一案,法院判决支持本院全部诉请,判处被告人朱某在承担刑罚的同时还承担生态修复、应急处置等费用380万余元,该案在法治日报、新法制报等媒体上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群众反映的乐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非法倾倒垃圾渗滤液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采取了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该问题已于20205月彻底解决。另外,市检察院及时提起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成功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9583万元。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全市各乡镇、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市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筑牢“责任”底线为改革助力 坚守开拓创新理念不动摇

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增强司法改革质效。坚持“抓质量、提效率、重效果”的考核评价指标,制定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考评规定,组建考评工作委员会,以科学考评促进业务素能、办案质效的提高,进而降低“案-件比”,减少诉讼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彰显司法改革成效。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紧紧盯住员额检察官这个“特殊角色”,规范检察权运行。严格办案责任纪律,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入额院领导人均办案43.8件。检察长6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坚持以办案质量为生命线,业务部门和案管部门紧密配合,以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持续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共创司法改革实效。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 开展社会调查31人次。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捕率为64.3%;受理起诉3048人,依法不起诉10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63.3%。积极推动法院、公安局、教体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12家单位完成《乐平市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暂行办法》的会签,形成了“1+4+N的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模式建成景德镇市首个集司法询问、人身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中心。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把不捕、不诉条件,全年共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4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384508人,适用率为88.6%。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认真开展带案下访及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1人次,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50件,回复率100%,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检察长带头接访32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决定救助11人,发放救助金12.8万。去年4月,在市委和景德镇市院坚强领导下,政法委的大力调度,市检察院成功化解马某炎信访积案。该案入选江西省检察院化解信访积案经典案例。

四、涵养“公开”意识为检察代言 坚守善于接受监督关键环节不动摇

真心接受人民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诉讼监督与公益诉讼工作”2次,向人大报送各项检察工作资料50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新闻发布会6次;邀请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我院参观、座谈2次,邀请30余人次的政协委员走进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收集解决诉求10个,均已按法律程序转有关部门办理。共程序性信息发布595条,公开法律文书436,重要信息发布36件,以公开促公正。

专心运营外宣平台。大力建设“两微一端”宣传矩阵,编发微博356条、微信158条,今日头条70余篇,国家级媒体上稿23篇,省级媒体上稿35篇,用心讲述乐平检察好故事,传播乐平法治正能量。按照最高检、省市院要求,对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和检务公开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对照上级标准,梳理问题清单、撰写自查报告、印发整改方案,问题已经根本解决,顺利通过了对基层院的评估检查。

用心丰富检务内涵。加强检务公开和释法说理,召开案件听证会6次,检察建议公开送达2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3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加强释法说理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认真落实检察法治副校长制度,检察长带头担任界首小学、乐平中学法治副校长,30名检察法治副校长分别赴31所中小学开启“开学第一课”,开讲法治宣传课30余场,覆盖学生人数达5000余人。

五、塑造“铁军”形象为队伍聚力 坚守从严治党治检根本保证不动摇

以笃学“治心”,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尊崇、维护、执行党章为根本,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夯实理论教育基础,增强政治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忧患意识,以政治自觉抓好等各项工作。

以规矩“明志”,突出组织制度建设。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4名干警通过考察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组会议制度;夯实党建基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定期举办主题党日活动,与联系村开展支部共创共建活动;在市委组织部的支持和业务指导下,已建成启用“党建文化品牌室、党员干部活动室、荣誉图书阅览室”三大检察党建阵地场所。

以勤学“厉兵”,突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战斗力标准,“学习+培训”双管齐下,创新“线上+线下”“互联网+检察”学习模式,以大学《民法典》活动为载体,每月组织集体学法,督促加强自学,推行员额检察官授课制度;根据上级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多名干警参加各类检察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线上远程视频、互联网课堂教育培训107人次。

以法纪“铸魂”,突出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六大纪律”,通报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学习先进事迹抓好榜样示范,开展内部检务督察,接受外部纪律检查,杜绝“四风”问题反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乐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乐平市委和景德镇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时代乐平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较为薄弱,检察产品供给仍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二是队伍业务素质不够过硬,对标“四个铁一般”要求仍有差距,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时有发生,司法办案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检察文化建设形式比较单一,特色亮点仍需挖掘;四是智慧检察建设难度大、推进缓慢。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趋势。我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市委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描绘好现代化赣东北明珠的新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忠诚履职,在建设平安乐平上有新担当

坚持“高”字为先。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精准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刑事案件主导作用,不断优化“案-件比”,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规范化。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补齐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主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促进依法履职。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等”外领域,以实际行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严格司法办案,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有新作为

坚持“干”字当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惩治涉及民生民利犯罪,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追责和民事追偿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落实群众信访回复和公开听证制度,努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

坚持“硬”字着力。持续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履行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主导责任,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强化对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的监督,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协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要做精做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做实案件评查工作。

四、夯实发展根基,在加强检察监督能力建设上有新气象

坚持“严”字托底。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狠抓纪律作风、教育管理、司法规范,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干警,不断坚定队伍理想信念。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要求,常态化开展法纪知识学习,严格落实防止司法干预的“三个规定”,提高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业务素养、党性修养,以此为抓手,促使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

各位代表,跋山涉水不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新的一年,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市委工作部署,服务乐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新起点中大学,在新征程中大干,在新作为上大变,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奋斗建功,为“拼搏全省十强、建设六大明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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