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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18日在乐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乐平市委和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为总体目标,履行监督职能,服务地方发展,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检察贡献。一年来,我院各项办案核心指标居景德镇市前列,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先后被正义网、江西政法网、新法制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多次报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4件599人,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案件382件487人,同比下降9.48%和7.59%,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05人,同比上升15.38%;不捕率为17.74%,同比增加3.01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18件739人,同比分别下降13.09%和8.31%,起诉434件605人,同比分别下降12.35%和7.35%;不起诉49件84人,同比上升40%和75%;不起率为12.19%,同比增加5.38个百分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6件22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50件177人。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采用拍摄微视频、开设法治讲座、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开展集中宣教活动11次,累计受益人数达1300余人次。12.4国家宪法日在我市第11小学指导开展了一次全部由小学生参加的模拟法庭,近三百师生观看了庭审,庭审现场制作光碟在各中小学巡回播放,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17人,就社会综合治理发出5份检察建议。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实现介入审查与侦查监督同步骤,查清罪行与追赃挽损同频率,指控犯罪与破网打伞同推进。审查起诉11名被告人、6个罪名、10项犯罪事实的王某松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列出补查事项86项,移送线索11条。在办理徐某勇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王某松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对昌江区委组织部、众埠镇党委政府在选任村两委班子上提出了相关建议,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积极营造市场经济法治环境。班子成员全部挂点并走访天新、世龙等22家重点企业,了解经营中的法治痛点难点,给出对策建议。共受理企业诉求6件,已全部办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次。2次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院建言检察工作,发出2份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及时恢复民事案件执行立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等文件。对于民营企业审慎采用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做到少捕慎诉。如对非公企业主袁某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我院在认真核实相关证据后,依法以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保证了民营企业正常经营。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规范化,实现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刑事侦查、审判监督。提前介入故意杀人等7起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 ,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3人,追诉7件7人,书面纠正违法2件,发出侦查情况通报1份。强化审判监督,抗诉后改判1件1人,发出审判监督情况通报1份。深化两法衔接,加强与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协作,成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实地走访米粉作坊、狗肉店等食品安全专项活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共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对涉及会见、通信等方面的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次。依法、审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4份,对34人实行审前取保候审,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定期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谈话计187人次,上法制教育课18人次。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6次,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和漏洞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次,提纠率达100%。向乐平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共发出检察建议书24份,其中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检察建议21份。准确、及时对符合条件的39名罪犯出具特赦检察建议书39份,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依法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对不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2件,其中受理不服生效民事裁判案件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针对程序告知不及时、超期立案、超期裁判等类案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其中2件为涉非公经济发展的案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在张某才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排查过程中,发现民事虚假诉讼案件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法院已经裁定再审。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全年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全部发出检察建议;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起诉4件。在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前后会同有关部门对超市、蔬菜批发市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中、高考期间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行政检察监督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诉讼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会同市人大对我市二次供水情况及饮用水源地保护进行了调研,共办理关于水源地保护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其中针对江西水投公司在水源地——幸福水库投料养鱼一案,发出专项整治检察建议两份;充分履行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1.38亿,补植野生香樟8株、复绿50余亩。对2起非法捕杀、贩卖野生动物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均支持我院诉请,当庭判决叶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6000元,并责令其参加林业部门组织的护鸟公益行动。积极探索等外公益诉讼,办理无障碍设施运维管理案件2件,助力视力残疾者出行安全。

       三、坚定秉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牢记司法为民,强化法治担当,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

       ——聚焦民生热点,体现司法温度。开展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联合法律援助中心,为20名劳动者追回6万元工资。服务脱贫攻坚,以送法进农村形式实行精准法治扶贫,为农民干事创业提供咨询。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伤害案深入乡村进行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实施产业扶贫帮扶工程,帮助贫困村建设龙虾、甲鱼水产养殖基地,邀请省农科院专家实地指导。带领干警深入扶贫村栽花植树,美化村容,开学季为2名贫困学子送去助学金3000元,并筹集资金10万元帮助村委会修建堰垱灌溉。着力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2019年度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如及时给予因被盗导致无钱看病的五保户、精准扶贫对象金某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让村民切身感受检察为民的温情。

       ——完善维稳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合力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对1110件案件进行风险评估,排查线索39条。严格执行最高检七日内程序告知、三个月实体答复的工作要求,接待重大经济案件集体访、疑难案件重复访群众48批次206人,采用告知诉讼权利、承办人解读法条、检察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做好维稳工作。全面落实认罪认罚制度,采用释法说理、值班律师会见等多种途径提升认罪认罚适用比例,节约了司法资源。全年对19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对18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

       ——推进机构改革,落实司法责任。系统性重构部门设置,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保障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发展。结合市情,单独设立未成年检察部和生态环境检察部,配齐人员、配强设备。推进经济类办案团队专业化建设,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25件38人。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任专案组组长。选拔任用9名中层干部,硕士学位人员占比达22.3%        

       四、精心营造争创氛围,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主动接受监督,全面从严治检。

       ——强化政治建检,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问政心得体会大家谈等系列活动5次,夯实基层战斗堡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院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交流文章150余篇,检视问题500余个,已全部进行整改。

       ——加强素能建设,提升担当本领。开设类案专题小课堂8次,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举办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法律知识竞赛,40名年轻干警及书记员在比赛中得到锻炼。全年发表宣传信息90余篇,60余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发表调研文章9篇。

       ——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两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召开现场会汇报全面工作。加强检务公开,发布和推送案件信息15余条,公开法律文书444份。深化自我监督,内部评查案件78件,完成专项分析报告2篇,实现办案监控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举行开放日活动5次,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检察权始终高效、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点滴成绩,都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乐平市检察院向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比,我们工作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照乐平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提供检察服务的紧密度、融合度还不够高;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我们提供检察产品的精准性、实用性还不够优;对照司法公正、司法公信的社会期待,我们实施监督的能力水平还不完全匹配;自身队伍素能也需要大幅度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发展大局,紧扣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社会经济大局。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把握形势,增强定力,充分认识到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建设法治乐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全面、均衡履职,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工作,注重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推动平安乐平、法治乐平建设。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切实推动创新发展。坚持检察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按照现代化治理起步年要求,融入1+N大数据平台。健全联动机制,打造精品案件办理品牌。积极筹建乐平生态保护联盟,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方式服务乐平生态环境和社会建设,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提升检察贡献。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清醒看待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扎实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努力维护好检察队伍形象。合理搭建人才梯队,强化队伍素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专于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检察新作为,新形势要求检察新担当。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二O二O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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