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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318日在乐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胡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乐平市委和景德镇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乐平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江西省检察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荣誉称号。

一、融入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呈现新亮点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派扶贫工作队驻守塔前镇万山村。28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3户贫困户,出资和争取项目资金30余万元,促进帮扶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邀请非公企业代表建言检察工作,妥善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某公司雇请的施工人员在对山场实施清理作业中损毁樟树,我院充分考虑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同时责令其补植毁损樟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着力推进平安乐平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27人,起诉653人。重点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5人,起诉22 人;严厉惩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批捕104 人、起诉 113人。主动融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利用“动画视频”等形式,在第九、十小学开展“学习法律,保护自我”为主题的法制公开课,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学生守法与自我保护意识。

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8项工作规定,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全省率先对涉黑恶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批准逮捕张某才、余某锋等一批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7人,追捕1人,撰写补充侦查提纲145条。向监察委移送发现的涉“保护伞”线索35条,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依靠群众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举报、申诉19件,群众来访330余人次。推行检察长接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机制,我院邀请一名资深法援律师参与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上访案件,该上访人家中经济困难,还有两个3岁和6岁的小孩亟待抚养,经过干警与律师的共同努力,辅之以司法救助,最终促使上访人息访息诉,该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控告申诉处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

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扎实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2018年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线索88,立案77人,批捕44人。201811月,我院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出火车站附近6家店铺售卖的性保健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我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目前,已经立案5人,批准逮捕3人。

积极回应群众对财产安全的关切。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共批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24人。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对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被害人达220余人的“众埠金色通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并及时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积极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监督立案3人,起诉污染环境等犯罪2230人,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环保联合执法行动3次,多次开展保护水生态等多个“小专项”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积极倡导恢复性司法理念,我市某公司倾倒固体废物10余处,我院了解该情况后即督促环保局加强监管和履职,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将所有倾倒的固体废弃物全部清除,并对被毁坏的土地进行修复。目前,该公司在环保局的监管下已经补种树苗。

三、坚持聚焦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权威展现新作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1件,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2人,对超期羁押、违法取证等提出纠正意见3次,提出刑事抗诉5件,发回重审3件,直接改判1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0件。积极开展《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意见。该调研成果《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防控机制》一文荣获江西省检察院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三等奖。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5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4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向2件虚假诉讼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如某房地产公司为逃避法院诉讼费,既当原告,又当被告,伪造证据骗取法院调解书,经我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裁定再审。针对网络曝光的“名口镇流芳村淘沙”事件,向相关部门发出强化采砂管理等4条检察建议。发放民行检察业务宣传手册1500余份,民事行政检察知晓度不断提升。

细化刑事执行检察。认真开展“416双维护”活动,对乐平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监舍、劳动、学习等“三大现场”进行巡视检察,全面核查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件,多次开展强制医疗执法工作专项检察加强在押人员权益保护,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0件,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1人,有力地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察改革实现新跨越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做好改革工作的内部“精装修”,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依照“谁批捕、谁起诉”的原则落实办案责任制,组建21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和3个新型犯罪检察官办案组。推行案件质量评查模式,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办案质效稳步提高。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丁某、陈某抢劫案等4件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探索开展侦查、鉴定人员出庭质证、PPT示证等做法,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重视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律师电子阅卷,向律师推送案件流程信息89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89份。

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和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组建专业化诉讼队伍,构建“自侦思维+民事行政检察+公诉标准”的办理模式,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办理有重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20186月我院向法院提起全省首例退耕还林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长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支持起诉,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近300多人参加庭审观摩,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五、坚持深化监督,促进司法公信力获得新发展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把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之下,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评议等活动。今年5月,我院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了委员就如何做好“生态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12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不起诉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听取了人大的审议意见,照单进行全部整改。

持续推进规范司法。根据省院《关于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数据抽查情况的通报》,认真做好13起案件有关业务数据的整改工作。针对漏捕、漏诉、涉访案件等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并对评查中发现的五类问题进行了全院通报,并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2018年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4份,口头提示11次,进行案件质量评查212件。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以透明促公正,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发布工作,公开法律文书478份,公开程序性信息77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条,“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被新法制报等媒体多次报道,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将与群众的沟通“面对面”与“键对键”相结合。在社区、学校、乡村开展“检察在您身边”等主题的法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0余人,营造市民知法、学法的法治氛围,展现检察机关的新形象新作为。

六、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迈上新台阶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坚持把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促进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托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抓学习重落实,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原汁原味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确保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我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始终坚持素质兴检。组织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地方党委轮训、调训54人次。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在省、市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2篇,选送的论文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分获一二三等奖。注重人才引进,招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3名,公开招聘书记员15名,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实施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针对性开展检察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

始终坚持从严治检。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防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干警的执法办案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情况。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集中整治 “怕、慢、假、庸、散”作风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在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先后荣获“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15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二是与检察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还需完善;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对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方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和智慧检务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牢牢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龙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

二是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扶贫攻坚、污染防治、“双创双修”等中心工作,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深化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专项活动,依法履行督促、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侦查活动、刑事抗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高度重视监督案件质量,做到件件有跟踪、有回复、有效果。紧紧围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是锲而不舍抓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和司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简案快办、证人出庭等制度。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工作平台和办案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智慧检务”水平。

五是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整治不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履职担当能力,更加注重专业能力提升,更加注重专业精神培养,确保检察队伍既具备依法办事的基本素养,又练就法理情相融的高超本领,既要努力做公正司法的“工匠”,更要努力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师”。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站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的历史节点上,乐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抖擞精神再出发,一往无前不懈怠,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一流检察队伍,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的乐平篇章,打造与世界对话的现代化赣东北明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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