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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航青春”——乐平市检察院召开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7日上午9点30分,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新法制报、瓷都晚报、乐平新闻编辑部、乐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活动,本次发布会还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教体局等单位相关部门领导出席。 

   发布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张超通报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该院2019年未检工作开展情况;第二检察部主任吴柱华介绍了该院办理的四个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2019年,该院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40件79人,审查起诉案件49件108人,案件数分别较去年增长了166%和113%。案件呈现“四多”特点:

    1、暴力犯罪居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 

    2、校外犯罪居多,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3、义气盲从居多,结伙犯罪值得警惕; 

    4、辍学初犯居多,帮教工作任重道远。 

   一、该院“以保护儿童权益最大化”为引领,推行保护性司法办案模式:成立专门机构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健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场所和办案制度。根据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第二检察部,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承办人“一条龙”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和维权帮教等工作。全面开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二、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保护女童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以及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文件精神,该院多次与市教育体育局召开联席会议传达“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并且结合办案过程发现我市部分中小学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向教体局发出了乐检【2019】1号检察建议。乐平市教体局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法治教育进校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学生防性侵意识”等活动。

   三、立足检察法治副校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要求的通知》,2019年,经该院与市教体局研究决定聘任了院领导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31名同志担任我市31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后,该院以中小学校为预防重点,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19年,该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1次,发放宣传手册292份,覆盖中小学生1300多人次。

   发布会上,各家新闻媒体围绕着“检察机关如何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以及“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不被性侵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等问题积极提问,张超副检察长均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发布会历时一个小时,现场气氛热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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