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和林业监督管理工作职能作用,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局的协作配合,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7月7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与乐平市林业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督促刑事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建立协作机制的目标任务、适用范围;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在补植复绿方案制定、过程监督以及结果验收等方面的职责。 此次联合制发《意见》,标志着该院与乐平市林业局补植复绿工作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推动了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协作配合,为守护好乐平的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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