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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研究
时间:202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十九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研究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董亦辰*

【摘 要】妇女权益保障是社会进步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方式,自去年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确立以来便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仍有一定完善空间,可以进一步加以完善。本研究旨在探讨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与挑战以及提供相关解决建议。

首先,论文概括了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创立问世过程以及相关特色特性。其次,论文简述了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实施效果。再次,论文针对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具体实践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与挑战。最后,论文针对提出的问题一一给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检察公益诉讼 妇女权益保障 问题与挑战 解决建议

一、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简介

  1. 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创立问世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提出并设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制有效提高妇女权益保障质量和效率的中国经验,充分展现了国家对多方面保障特定群体权利和利益的重视与决心。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关于准确理解适用<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稳妥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示》以响应国家对于公益诉讼助力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方针 去十年党和国家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和惊世骇俗的成就。2022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既是对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订以来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取得成绩的总结,也是对十多年来妇女权益保障领域推行的相关改革措施及时规范和固定的结。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的设立,将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开展的司法创新实践确立在规范层面,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制有效提高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质量和效率的中国经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不久,在202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关于准确理解适用<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稳妥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提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二)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提出和设立是极具中国本土特色的,换言之,检察公益诉讼妇女权益保障提供了专属于我们国家自己的中国方案借助检察公益诉讼专门保障农村妇女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权益、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妇女人格权等权益在全球范围内较为少见,颇有中国特色。而这样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在:1、创新中国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积极探索创新,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发展。中国检察机关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本国实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措施和举措。2、综合和协同中国的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注重综合和协同合作。检察机关与其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女权组织等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形成多方力量的合力。3、专门化中国建立了专门机构和部门,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等,负责协调和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也设立了专门的检察部门,加强协作和专业化。这些专门机构和部门的设立,有助于提高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效果。4、社会共治中国倡导社会共治的理念,将政府、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各方纳入妇女权益保障的工作中。通过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妇女权益的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展现国家对妇女这类特殊群体的关注与重视,展现国家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更加严格监督的决心与魄力。这项法规条款的实施,将有助于全社会更好地保障妇女的法律权益,维护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政治等各领域的权利和地位。新规定将检察机关的公益职能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有效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并加强社会对妇女权益实现的关注。(三)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特点性质1、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具有先进性。我国已于1997年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对各国政府提出履行公约的“最低限度的核心义务”。所谓“核心义务”就是不歧视,包括通过立法措施承担公约所包含的消除歧视的具体和即时义务。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由一支专门的检察队伍来保障我国妇女权益,彰显了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创新与发展。由检察机关作为妇女权益保障的力量之一,开创了人权保障的先进范例,在世界范围内处于引领地位。 2、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具有普遍性。英美等国的公益类诉讼主要由社会组织提起,总体上属于利益集团主导的诉讼活动,具有明显的阶层性、种族性、地域性等特征。其追求保障的权益并不具有真正的普遍性。而我国提起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并不代表特定社会组织、阶层、行业的局部利益,而是基于人民司法的理念,为广大妇女的普遍权益提供专门、高效的保障。3、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具有治理性。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治理机关。依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7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直接监督村民自治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相关的权益的情况。这本质上是对自治活动的司法治理,将法律监督贯穿到自治领域,推动基层治理。针对相关单位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检察机关也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手段追究相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检察公益诉讼发挥了补充行政执法的作用,通过司法治理提升了特定领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效果,形成了与行政治理既分立又配合的保障格局。司法治理与行政治理相互配合、相互独立,二者共同助力妇女权益保障迈上新的台阶。
  2. 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实施效果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 强化侵权监督和维权机制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拓展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执法路径,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手段和措施。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维权,从而实现了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更加全面、细致的管理和监督。
  4. 强化了妇女权益全方位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使得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维权。这将进一步加强对于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打击,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效果。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强调全方位保护妇女权益。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聚焦于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这有助于保障妇女在各个领域的权益,提升妇女权益保障的水平。
  5. 强化公益诉讼的矛盾化解和协调作用公益诉讼具有矛盾化解和协调能力,通过公益诉讼,可以有效解决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相关争议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达到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和维护。)提高司法效率公益诉讼拥有刚性诉讼手段,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了保障,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增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效。)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的确立,强化了检察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执法监督职能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体表现在:1、公共利益得到维护。检察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社会公众的权益,其中包括妇女权益。通过检察机关积极介入和保障相关案件的处理,可以有效维护妇女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法律援助: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她们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受害者能够更好地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2、违法行为遭到打击。检察公益诉讼可以对妇女权益侵害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通过公益诉讼程序,可以追究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主体的责任,加大打击力度,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3、社会正能量得到传导。检察公益诉讼可以引导社会各界对妇女权益的关注和支持,传递正能量。通过公开审理和宣传案件处理结果,可以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公众参与,提升社会对妇女权益问题的重视程度。4、立法与改革得到推动。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的实施,还可以发现现实中存在的法律和制度缺陷,并对其进行整改和完善。通过检察机关的倡导和推动,可以加速相关的立法和政策改革,从根本上提升妇女权益保障的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证实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妇女权益的实效性和全面性。这些成效证明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那些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法律保护作用。并且,最高检典型案例的发布也为全社会呼吁更加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问题与挑战运行机制规范问题 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新机制,仅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7条的规范内容作为实施依据并不充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他配套措施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公益诉讼中的体系定位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和规范。换言之,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具体运行机制还需规范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77条规定的具体适用情形还需进一步规范。比如何为“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检察机关”中是否仅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可以适用该条文制发检察建议?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该如何具体限定?如何判断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措施已达到“合理要求”?近日,最高检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和《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障制度(参考文本)》,但参考文本的规范效力还有待加强。案件影响力问题 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影响范围还需扩大。从2022年11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可知,目前案件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更加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障、全链条治理。 办案动力问题人民检察院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动力还需增强。自2017年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订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公益诉讼法定授权范围已经扩大到“4+9”个领域,检察机关还在法定范围以外“积极、稳妥”开拓新的办案领域。从2022年办案数据来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障领域的案件数量为9.5万件,占所有案件的比例为48%左右;办理新增法定领域和新拓展领域案件6.8万件,占比34%,其中安全生产和个人信息保障案件比最高,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类案件不多。全国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工作人员只有1万人左右。在办案领域较为广泛的情况下,办理妇女权益保障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力量有限。各级妇联应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移送线索、全程跟踪案件办理,从外部给予检察机关办理妇女权益保障类公益诉讼案件的动力与推力。
  6. 案件线索来源问题不能否认的是,目前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方面的具体案件数量仍然较少,这主要是由于案件线索来源较少。 一方面,缺乏公众举报投诉并且受害者经常保持沉默。公众对妇女权益侵害行为的举报投诉较少,未能及时发现和揭示存在的问题。这可能是因为公众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认知不足,或对举报机制和渠道缺乏了解,导致案件线索的获取难度增加。一些受害者可能出于各种考虑而选择沉默,不愿意举报侵害行为或提供案件线索。这可能是因为害怕报复、社会压力、心理障碍等因素,导致案件线索的来源受到限制。此外,公众和受害者获取信息的门槛仍然较高。受害者和公众可能面临获取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信息的困难,导致对违法行为的判别和举报意愿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妇女权益保护社会关注度不足且相关组织合作不够。社会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不高,相关话题的宣传和讨论较少,可能导致案件线索的流入减少。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女权组织等合作相对薄弱,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健全,导致案件线索的接收和处理不畅。这些因素导致案件线索来源少,给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工作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需要采取措施促进公众参与,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信任和保障机制,引导受害者主动举报,并加强与各方的合作与沟通,以拓宽案件线索的来源。公益诉讼准入标准问题在妇女权益保护中,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准入标准是一个重要问题。检察机关需要明确妇女权益公益诉讼的范围、标准和证据要求,这些应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同时,还应建立权威的评估机制以确保案件符合公益诉讼的准入要求,审慎选择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诉讼保障。证据问题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到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往往需要收集大量的证据,包括受害人证言、相关文件、照片、视频等。但是,受害人可能由于社会压力、威胁等原因不愿意配合提供证据,或者证据难以收集,这就给案件的办理带来了困难。并且,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证明标准相对较高,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而且,由于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广泛,证明标准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灵活调整。检察机关应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证据搜集,确保证据合法性、充分性和可信度,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目击证人证言、专家鉴定等。此外,需要划定范围和保护措施,将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处理方式明确规定。救济机制问题确保妇女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是检察公益诉讼的目标之一。因此,建立与完善救济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可以通过拓宽救济途径,如提供法律援助、设立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多元化的救济路径,增强妇女权益案件的解决机制。司法保护的效果和补救机制问题即使成功进行公益诉讼,保护妇女权益的效果、补救措施的可行性和执行力度等也是重要问题。检察机关需要确保法律保护的有效实施,以及对侵权者的严厉打击,从而达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目的九)社会认知问题妇女权益保护需要社会的广泛认知和支持。妇女权益受到长期以来的社会传统观念和观念认知的影响,这可能导致一些人对妇女权益诉求和保护的重要性缺乏理解,甚至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偏见。检察机关可以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利用各种媒体、公共宣传等手段,重点倡导平等、尊重女性权益的价值观念。十)法律保障问题检察机关在保障妇女权益的公益诉讼中,需要与立法机关合作,推动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完善。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同时,加强对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增强对检察机关的法律支持。十一理论研究问题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需要结合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如妇女权益的定义和保护范围、特定案件的司法解释与适用等。此外,还需要借鉴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不断提升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专业性。 、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问题的解决建议
  7. 规范运行机制1、细化定位 今年3月最高检先后发布通知和提示,全面加强了对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但对妇女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公益诉讼体系中的定位仍需进一步细化规范。 首先,需要处理好妇女权益与其他特定主体权益的关系。我国宪法规定的特定群体还包括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尚未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时可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老龄妇女的专门保障。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障和妇女权益保障两个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注意调整保障对象范畴,尽量避免办案时分头行动,办案效果差异较大,引发办案不规范的新问题。 其次,需要处理好公益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关系。妇女权益终归为个体权益,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或者属于分散性公共利益才能触发公益诉讼程序。应防止用公益诉讼手段包打一切。若受损的妇女人数较少,仍应通过普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方式化解矛盾。最后,需要处理好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关系。从实践数据来看,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类公益诉讼案件多在诉前程序阶段以制发违法行政检察建议或者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方式完成,较少进入诉讼程序。行政检察部门对行政违法行为也有管辖权,检察机关应划定两个部门在保障特定群体权益时职权范围或边界,以免出现两个部门重复监督的情况。
  8. 多措并举为了规范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运行机制,可以采取以下多种措施:建立制度框架。制定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的相关制度、规章和指导文件,明确检察机关在该领域的执法职责和权限。这包括确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受理、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功能和要求。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部门或工作组,专门负责案件的受理、调查、审理和执行。该部门或工作组应具备合适的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确保诉讼程序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公正性。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内部程序。制定标准化的操作指南、案件评估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工作程序的规范运行。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案件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化管理,加强案件跟踪、数据分析和监督检查,实现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化、智能化和数据化。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检察官在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政策和实务知识的学习与交流。加强协同合作。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会商制度,形成合力,提高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综合效果。加强监督与评估。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具有规范性、专业性和公正性,有效推进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和公正维权。
  9. 提升案件影响力1.提高案件审级。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提高审级以彰显重要程度和提升案件影响力。以往由基层检察机关受理的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可以酌情上升到市院受理,以往市院受理的可以酌情上升到省院受理。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的具体内容、维权途径、取得的成果等,让社会各界了解和关注这些案件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提高公众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3. 健全制度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升检察机关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依据和职责定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的公正和透明,避免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任何不正之风。4. 高效开展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应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调查取证工作力度,确保案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在取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法定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5. 增强合作与对接。积极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合作,发挥各方力量的协同效应。例如,与女权组织、社会团体、公益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和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的推进和解决。6. 提高案件援助水平。在保障受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中,要加强对受害者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援助,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咨询和帮助,让受害者能够更好地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7.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的审判监督,确保审判活动的公正、公平和权威性。加强法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意识,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同时,要坚持依法办案、权益为本,坚决维护妇女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三)提升办案动力1.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与协作检察机关可以加强与妇联、社会组织等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此外,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加强与行政部门的合作,促使其依法履行妇女权益保障的责任。检察机关通过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女权组织等的合作与协作,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通过加强案件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信息的准确度和时效性,确保案件协作高效进行。而要加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与协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合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女权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可以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工作组或委员会等形式,明确各方的职责和合作方式,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协同。加强沟通渠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座谈会或工作讨论会等,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女权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可以通过线上平台、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分享案件经验和工作成果。合理利用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士在妇女权益保障中的作用。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合作,提供必要的专业服务和咨询,帮助受害者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推动跨部门合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如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共同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干预机制,共同应对妇女权益的疑难问题,建立案件移送和协作机制,确保案件得到及时解决。强化社会参与。设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公民参与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来。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2.多措并举为了提升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方面的办案动力,还可以采取以下多种措施: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政治轮训、定期轮岗、任期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和选拔一大批政治过硬、专业精进、作风优良的优秀女检察官。同时,也可以引进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才,增加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对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检察官给予公正激励,包括奖励、荣誉称号、岗位晋升等,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鼓励和肯定,激发其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供必要资源支持。保障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案件办理所需的条件得到满足。提供充足的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工具,支持检察官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完善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办案细则。检察机关可以规范和完善办案细则,明确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内的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提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专业培训。定期组织检察官参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持续提升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案例分析、调查取证技巧等,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并应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挑战。加强监督与考核。建立完善的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监督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进展得到有效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将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坚持法治原则和公正执法,确保依法行使检察职权,真正维护女性权益。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升社会对此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将为检察官的办案动力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妇女权益保障的认识和关注度,同时也能够增强妇女对法律保护的信任感,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四)拓宽案件线索来源1. 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关注度。通过媒体、网络、社交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丰富案件线索来源。2. 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在检察机关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电话咨询热线等平台上,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渠道。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妇女权益侵害行为进行举报,并及时对接、处理举报线索。3. 强化合作与联动。加强与社会团体、女权组织等的合作,建立信任和保障机制。通过定期对接、沟通交流,营造良好的合作关系,使各方能够畅通无阻地提供案件线索。与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女权组织加强联动,建立联合调查机制。通过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发起联合行动等方式,整合各方资源,获取更多的案件线索并共同推进案件的处理。4. 加强对受害者的支持与引导。加强与妇女权益受损者的沟通和接触,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维权指导等支持服务。通过与受害者的深入交流,了解更多的案件信息和线索,并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积极参与公益诉讼,维护自身权益。5. 开展社会调查研究。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开展社会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现状和问题,挖掘出更多的潜在案件线索。将调查研究结果作为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和保障工作。6. 创新科技手段:借助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社会各类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通过社交媒体、互联网数据等渠道,发现和收集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线索,提高案件线索收集的广度和准确性。通过新兴科技手段获取案件线索,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妇女权益保障中的问题,提升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确定准入标准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入标准应基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包括宪法中平等权利的保障、相关法律中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规定(如婚姻法、劳动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以及公益诉讼制度本身的规定。2、考虑社会影响力案件对妇女权益保护的积极影响是确定准入的重要因素。准入标准可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包括案件影响的范围、妇女权益保护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等。3、考虑证据和依据准入标准需要考虑案件所依据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案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妇女权益受损,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公益诉讼的进行。4、考虑案件公益性质重点关注案件的公益性质,即公益利益是否明显,妇女权益受损是否对整个社会、群体产生重大影响。公益性质的认定需要考虑案件与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关系。5、开展具体案情评估对于每个具体案件,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争议焦点等。评估可以考虑案件的紧迫性、复杂性、残疾程度等因素。准入标准的确定应遵循法律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此外,为了保障准入标准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在确定准入标准的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相关专业人士和公众的意见,建立相应的咨询和决策机制同时,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与。在确定准入标准时,应该考虑广泛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如社会团体、女权组织、公益机构等,以确保公益诉讼的广泛参与和有效性。提升证据能力1、提升获取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证据获取和运用能力,可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有效审理,助力更多妇女权益得到保障。但在获取和运用证据的同时,也要注重保障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程序和规范。对于检察机关获取和运用证据的能力的提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法律、规章和指引的培训。提供针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和规章知识的培训,使检察官了解相关法律框架和法律制度。还可以制定和发布相关的指引和操作手册,引导检察官在公益诉讼中获取和运用证据的具体方法。建立专门的证据收集机制。在妇女权益保护案件中,建立专门的证据收集机制,包括规范的程序和操作流程,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这可以包括形成统一的证据收集模板和标准,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资源,指导检察官进行证据收集工作。强化调查取证能力。提供专门培训,提高检察官的调查取证能力,使其熟悉收集各类证据的方法和技巧。这包括实地调查、讯问询问、检验鉴定和收集电子证据等,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与执法部门、社会机构的合作。与执法部门和社会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资源和信息,加强证据的获取和运用。通过与警察、医疗机构、社工机构等的协作,获取专业的调查、鉴定和证人证言等证据,提升案件的证据支持。强化内外部技术支持。建立和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以便更好地收集和管理证据。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信息提取和知识图谱等,加强证据的分析和评估能力。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配备。提供专业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医、鉴定人员等,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证据分析能力。确保有足够的专业人员配备,以应对各类妇女权益保护案件中复杂的证据问题。2、提升证据证明标准优化证据收集和保存。加强检察机关对于妇女权益案件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确保证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使用科技手段,如影像记录、电子证据等,提升证据收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证据收集和运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制定明确的证明标准。在妇女权益保护案件中,根据不同类型的权益和案件性质,制定明确的证明标准。应合理界定证明的举证责任及标准,使当事人能够清楚了解和履行自己的证明责任。借鉴国内外相关实践。关注国内外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相关实践,借鉴和吸收先进的证明标准经验。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对比国际标准,从中获得借鉴和启发。提高检察机关员工的专业能力。加强对检察机关员工的培训和专业指导,提高其对妇女权益保护案件证明标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通过法学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加强对证明标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加强相关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学术界和法学界对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证明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学术研讨会、论坛等形式,激发学术探索和讨论,推动证明标准的发展和完善。密切关注相关理论、实践和学术界的最新发展,及时修订和完善证明标准,提高证据标准在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加强审查和审议监督。建立案件审查和审议的监督机制,确保对证据的合理审查和评估。加强对检察机关和法院的监督,提高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完善救济机制1. 多元化救济方式建立多种救济途径,包括行政救济、刑事救济、民事救济等,以根据具体案情和妇女权益受损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方式。这样可以更全面、更灵活地保障妇女权益,提供更多的救济机会。
  10. 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确保妇女享有平等的访问司法救济的权利。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和诉讼支持等服务,帮助妇女解决经济困难和法律能力不足等问题。
  11. 专门诉讼部门设立专门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部门,负责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受理、处理和协调。确保该部门的专业化和专门性,提供一站式的咨询、救济和支持服务,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救济机制。4. 加强协调与合作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如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医疗机构等)的协调与合作,形成跨部门联动的救济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行动机制,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综合救济能力。
  12. 加强司法体系的支持力度要求法院对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制定司法解释,明确处理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专门程序和标准,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13.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跨部门、多媒体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妇女权益保护救济机制的认知和理解。加强对公众、妇女群体和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加对救济机制的知晓度,鼓励妇女积极维权,提高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支持度。
  14. 定期评估和完善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救济机制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践经验和案例,对救济机制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的效能和公正性,确保妇女在社会、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与地位。)加强司法保护效果,并完善相应补救机制1、强化司法机关的专业能力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培训,提高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从业人员对妇女权益保护的专业素养和意识。加强评估和提升司法机关对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处理能力和公正性。2、完善证据收集和保护制度强化证据的获取、分析和运用能力,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可信,并遵循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法律原则。加强对受害妇女的保护措施,防止二次伤害和继续权益受损。3、提高诉讼参与和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的表达,确保其参与和监督案件的进行。加强对案件进展的信息公开,提高社会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度。
  15. 建立完善的救济机制完善司法救济程序,确保当事人可以及时、有效地寻求司法救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的综合补救机制,通过赔偿和修复等方式,满足受害妇女的实际需求。5、加强司法合作加强国内外司法合作,促进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通过与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借鉴先进的妇女权益保护经验和做法,提升司法保护妇女权益的效果。6、建立审查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司法机关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确保司法保护妇女权益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建立监督投诉渠道和独立机构,接受对司法保护效果的投诉和申诉,及时纠正司法错误和不当行为为妇女提供更有效、更公正的司法保护及救济措施。加强对妇女权益的普及教育和舆论引导1.完善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地位和具体内容,以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例如,在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时,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16. 推广普法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形式和载体,开展针对妇女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这有助于提高妇女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理解,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例如,通过面向妇女的专项普法活动,普及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妇女的法治素养。
  17. 增强媒体与公众的认知通过媒体的普及与引导作用,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报道力度。鼓励媒体从业人员加强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同时,鼓励公众参与讨论和关注妇女权益保障,形成舆论共识和社会共识,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4、加强教育和文化领域的倡导加大对妇女权益的教育引导,从教育和文化领域入手,培养尊重和平等对待妇女的观念。在学校教育中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推广性别意识与性别平等教育的内容,让学生从小树立尊重和平等对待妇女的观念。在文艺作品中倡导正面形象,树立崇尚平等的价值观,以推动整个社会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十)加强法律保障
  18. 完善法律制度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为完善法律制度开了个好头。通过制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和范围。这包括修订婚姻法、劳动法、性别平等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确保妇女在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与地位。同时,需要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完善和修订法律法规,以适应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挑战和需求。2、加强刑事法律保护针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刑事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妇女免受暴力和歧视。完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家庭暴力、性侵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刑事司法救济对妇女权益保护的作用。3、明确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指导性文件,应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司法解释的制定和修订,明确相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和适用标准。同时,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司法引导,推动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公正和一致判决。
  19. 促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和普及法治意识,加强妇女对法律的认知和知识,提高妇女维权的能力和意识。鼓励妇女参与法制建设和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重和保护妇女权益的社会氛围。5、加强执法力度与监督机制加强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加强对执法机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妇女权益保护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与评估,确保法律保障的有效实施。6、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其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参与国际公约与条约的制定和履行,进一步推动妇女权益保护国际合作,提高法律保障水平。十一加强理论研究1、建立妇女权益保护的理论框架基于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建立妇女权益保护的理论框架,明确权益的界定和保护范围。此外,可以探讨妇女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权益的分类、保护策略等,为实践提供理论支持为检察公益诉讼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提供深入的思考和指导。同时,要与实践相结合,将理论成果适用于具体的妇女权益保护案件,不断完善和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效果。2、增加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研究资源加强针对性的研究和调研,了解和总结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特点。鼓励学者、专家和社会组织开展深入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专著,提供对妇女权益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度分析。3、推动法学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加强法学研究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关注和探索,引导学者进行理论创新和法学研究。通过法学理论的研究,系统分析妇女权益保护案件的规律、特点和难点问题,提供全面的理论支撑。4、促进学科交叉与合作鼓励学科交叉与合作,吸引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参与妇女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通过学科融合的研究方法和视角,提供多维度、深度的理论分析。5、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学术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注国际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前沿理论和实践成果。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学者开展合作研究项目、举办学术研讨会等,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影响力和资源共享。
  20. 结语妇女权益的依法保障,兹事体大。不论是从完善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出发,还是从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妇女权益的法治氛围考量,用检察公益诉讼遏制侵害广大妇女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既是不可或缺的优选,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借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的契机,进一步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让其早日成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利剑,通过披荆斩棘助力妇女权益保障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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