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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3-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一 、记录报告基本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本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4件,填报率为100%。院领导填报4件,占比11.8%。记录报告对象均来自于检察系统外部。从记录报告事项的类别来看,涉及司法活动33件,占比97.1%;干部选拔任用1件,占比2.9%。

二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三个规定”执行力度,坚决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乐平检察#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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