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汪某某、石某某受贿案检察建议落实效果情况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
二、听证地点
涌山镇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2024年10月29日16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有关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号码:0798-6566137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