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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起诉+司法救助+公开听证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交通肇事案拟作不起诉,以及对该案被害人家属给予司法救助进行了公开听证。此次公开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捷主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残联、乡镇干部、值班律师等人担任听证员参与听证。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6日19时50分左右,  汪某根驾驶超标三轮电动车,不慎撞到路边的行人段某风和徐某仁,造成了段某风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仁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认定,汪某根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汪某根主动投案自首,汪某根系残疾人、低保户,无赔偿能力,但四处借钱并向全村乞讨筹钱,共赔偿被害人家属4万余元,并打了1万元的欠条。被害人徐某仁及段某风家属对其进行了谅解。

    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对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阐述,就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适用进行详细说明。胡捷检察长仔细询问了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并询问汪某根是否真诚悔罪。汪某根当场在会场向被害人家属作揖道歉。听证员们在了解案情和双方的基本情况后,经充分讨论后,一致同意对汪某根作不起诉决定。

    随后,该院针对是否对被害人段某风家属给予司法救助进行听证。段某风的家属充分陈述了申请理由:段某风丈夫早年因摔跤导致半身麻木,没有劳动能力;其大儿媳去年因交通事故受伤,生活不能自理;大孙女有精神障碍,长期吃药;被害人段某风原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因交通事故死亡,导致家庭的生活更加困难。与会听证员就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进行了详细提问。经充分讨论,建议给予段某风司法救助。

    下一步,该院将根据此次听证会的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该院还将持续关注被害人家属的生活状况,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多元化解决申请人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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