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乐平市检察院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喜讯!乐平市检察院干警荣获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时间:2021-06-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150个集体和300名个人予以表彰。其中,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胡鹏获评“表现突出个人”。

  

  

  近年来,乐平市检察院聚焦严厉打击涉危废领域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深入践行“专业性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多措并举,落实落细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以来,该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批捕3件3人,起诉该类案件3件3人;发现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

  加大办案力度,严惩涉危废违法犯罪

  针对涉危废领域犯罪,乐平市检察院始终保持从严打击态势,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加大惩治力度,铲除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链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对重特大、敏感特殊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侦、捕、诉衔接,并积极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指导、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办案指导,指派业务骨干加强批捕、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形成对涉危废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凝聚工作合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

  乐平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对办理铝灰铝渣、电子垃圾及其焚烧残渣等危险废弃物案件定性、调查方向、证据采集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为公安机关提供支持,引导侦查,共提前介入2件。其中,朱某某非法熔炼废弃铅蓄电池一案,其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下,非法拆解、熔炼废弃铅蓄电池,经认定该废旧铅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该院遂在侦查阶段对该案提前介入,对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对危险废物认定、数量及造成的危害进行进一步查证。

  做好公益诉讼,积极推进生态修复

  在依法惩治涉危废领域犯罪的同时,该院将“补植复绿”等积极有效的生态修复措施作为依法从宽的重要条件之一;积极履行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尤其以公益诉讼为有力抓手,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处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予以生态修复。对涉危废领域行政监管存在不足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特点,通过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有关行政单位履职,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及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东风北路   邮编:333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