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点00分
二、听证地点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2025年2月20日16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有关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联系号码:0798-6566150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