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乐平市检察院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小专题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一季度,本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0件,填报率为100%。院领导填报9件,占比22.5%。记录报告对象均来自于检察系统外部。

下一步,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三个规定”执行力度,坚决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守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1日

 

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东风北路   邮编:333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