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卢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
二、听证地点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2024年9月4日16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有关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乐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号码:0798-6566785
乐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日